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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当初学院里家境不错的富二代是很多、很多的。宁子归和他们无法很好的做朋友,这点也和他的家境有关。倒是薯仔,是他到现在还联系的、硕果仅存的好朋友。他的第一份工作,还是薯仔介绍的。光是这一点,他就觉得这辈子薯仔约他,他就必须去。
天上下狗屎也该去。
今天天上倒是没下狗屎,只是下暴雨而已,他就更该去了。
天上好似打开水龙头了,哗啦啦的关不上。现在是工作日的饭点,正值高峰期,加上这特大暴雨,整个市中心的交通都拥堵不堪。
这辆车停在这路口已经二十分钟了,大概就挪动过一英寸吧。
老奶奶做复健都比它走得快。
宁子归有些焦急地看了看手机上显示的时间,距离约定的时间还有十分钟。尽管约定的餐馆就在下一个路口,可这已经足够让宁子归心急如焚了。毕竟,宁子归是有“早到强迫症”的。无论是上课、上班还是聚会,他都一定要保证自己早到十分钟或以上。如果在约定时间前十分钟他都还没到达该地点,他的焦虑就会变得无法自持。
他摸了摸额头的汗水,想起薯仔还特别交待,说有重要的事情。这让宁子归更加焦虑了,忍不住催促道:“司机,可不可以开快一点?”司机朝着后视镜翻了个白眼:“靓仔,不是开得快不快的问题,是我开不开得了的问题啊!你是要我直接撞飞前面那驾车吗?”宁子归不得不承认司机说得对,只好拿出纸巾,抹了抹额头的汗,瞥到手机显示屏上时间数字的增加,更为焦虑不堪,一咬牙,从钱包里掏出纸币:“谢谢,我在这里下。”
宁子归埋怨自己为什么出门不谨慎些,竟然将雨伞留在了公司里。
雨水淋了他一面,他将公文包高举过头,自以为可以挡住疯狂降临的雨水,实际上根本是于事无补。他的脸庞很快就湿透,身上更是狼狈不堪,犹如一只飞奔的落汤鸡。
他有点轻微的近视又不肯戴眼镜,天雨使他视线更为模糊,一不小心就撞到人了,撞到一个背很厚的人那背脊温暖、干燥并且紧实,还带着淡淡的古龙水香气光是一个背部,就如此引人入胜。
那人轻轻转过来,目光落在他身上。他的目光,像是电影男主角手指间夹着的香烟在燃烧,袅绕着荧蓝色的烟雾,好像是热的,又好似是冷的。宁子归怔住了,被捆绑在这烟雾之间,嘴唇一张一合,发出了熟悉又陌生的音节:“丞哥……”
他好久没有讲这两个字,这两个字在他心里就是一个地雷,碰都碰不得的。果然,他说了这两个字,浑身就像要炸裂一样,连脸庞也变得羞红。
傅丞似乎也惊讶,听到熟悉的“丞哥”两个字,眼神里居然也有些波动了。这种惊讶和波动,被宁子归解读为尴尬。他想,傅丞一定是觉得这个人不要脸吧。分手的前男友狭路相逢,还脱口而出当年的昵称。宁子归羞愤欲死,将湿漉漉的公文包抱在胸前,像护食的松鼠一样,缩成一团,警戒地看着对方。
傅丞当时举着黑色的伞,下意识地将伞面往宁子归那边挪动了一些,使他不至于继续被大雨吹打。这个举动倒是拉近了彼此的距离,宁子归似乎想到反应过度显得小气无聊,又尴尬地捋一捋粘在额前的湿发,干笑着说:“好久不见。”
傅丞微微侧着头,打量着宁子归。他们确实很久不见了,毕业将近七年了吧。这些岁月在傅丞的身上施了应有的魔法,傅丞变得更为成熟、魅力,看着还好像更高大魁梧了当然也可能是他身上那套价值不菲的定制西装的功劳。
倒是宁子归,好像一点都没变过,那幼嫩的脸和那圆圆的眼珠,都好像随时能滴得出水来。这样的容貌神态,完全还是青涩学生的模样。
傅丞审视的目光,叫宁子归心跳得更快。他痛恨自己的不长进,过了那么多年,还是抵不过傅丞的一个眼神。可他又无可救药地沉浸在傅丞更加吸引人的气质之中,大脑多巴胺不受管制地疯狂分泌,严重影响他原本就不强的意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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