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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让蓝素诗也喜欢奥特曼,在她小时候被蓝晓英殴打时候,渴望着一个奥特曼能来保护她。我很得意这样的设定,虽然可有可无。
说起来,我在第六十七章介绍过蓝素诗家的小区,那其实是我小学的时候住的地方,那个时候我在县城上学,但家里还没有在县城买房子,租的一间学区房。那可能比大城市里的城中村还要破旧,说是写蓝素诗的家,其实是在回忆我的童年。
此外蓝素诗扒人家窗户口蹭电视看,还有在上学路上的小店里面看动画片,也差不多是我二三年级的时候发生的事情。
这片小区现在还在,如果以后谁要是来盱眙玩了,我可以带你们去看看。当然,当年路两旁的小店都已经是没有了。
最后,下面这段话我本来是写在最开头的,写刘克庄的时候自然而然写到的,但是总觉得喧宾夺主了些,就剪切到后面了。
刘克庄的作品里面,有两句我非常喜欢。一句是“笑是非浮论,白衣苍狗,文章定价,秋月华星”,而另一句是“少年自负凌云笔。到而今、春华落尽,满怀萧瑟”。我真的喜欢的不得了。
前者自不必说,有种飘逸的仙气,而对于后者,则是有种介乎“为赋新词强说愁”和“却道天凉好个秋”之间的感情。
我学生时代是狂妄的,总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天生我以为木铎,我当仁不让。所以我瞧不起鲁迅,瞧不上老舍,瞧不上莎士比亚。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那是谁?不认识。
那时的我很年轻,全身上下都有一种莫名的自信,明明我也没什么特别了不起的地方,明明只有年轻,但就是觉得只要自己想,很轻松就能超越鲁迅那种“偏激的愤青”。我可以让世界都听到我的声音,赞叹我写出的文章,我将来可以无所不能。
可是过了这么多年,在现实的鞭挞下,我认清了自己,也在不知不觉中意识到当年那个狂悖无知的小子就是坐在井底的蛤蟆,他抬头望着天,以为世界也就这么大。
是啊,我早已不是当年那个年轻的少年了。如今现在现实中也各种狼狈,只想糊口,不敢再想当年的“凌云壮志”。
真可谓,少年自负凌云笔,到而今、春华落尽,满怀萧瑟。
前几天我做了一个梦,梦见一个穿着校服的家伙站在我面前质问我:“你怎么这样,你背叛我了吗?”
“啊,是啊,我就这样了,你能咋滴吧?”
哈哈,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明日隔山岳,世事两茫茫。
(玛德,写完发现还差几十个字就六千字了,算了不写了,睡觉。忽然发现这个蓝素诗的后日谈,蓝素诗本人占比并不大,但反正她都在书里,想看的自己回去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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