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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9章(第1页)

大学毕业半年,他还是提出了分开,既不想再背负良心上的债,也不想影响她的生活。

其实他知道,沈爱立是一个很好的姑娘,如果他不是战犯的儿子,而是工人或者农民的儿子,他都会选择和她组建家庭。

可是那时候,战犯狗崽子的身份,让他生活在水深火热里,生存是他首要的目标,无暇顾及其他。时至今日,对于当年那些伤害过他的人,他仍旧无法忘记和原谅。

他抱着油桶漂到港城的时候,浑身湿漉漉地站在岸上,望着对面海岸上明明灭灭的灯火,就在想,总有一天,他要重新回去,重新站在那些欺辱他的人跟前,告诉他们,他魏正还是活下来了,像个人一样地活下来了。

他在港城边做苦力边找姑姑,后来跟着姑姑前往米国做生意,慢慢积累了一点人脉和资产。当年在华国的艰难,仿佛就像一场梦一样,让他不愿再去触及。

那几年的经历,让他对人性彻底失望,除了姑姑一家人,他不再相信任何人。

直到他在朋友家中,意外地看到了一本曾经法国驻华记者撰写的传记,里面有一张照片,很快就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铺着青灰色石砖的小院里,有一株松树,地上落了一层松针,穿着绿色呢子大衣的年轻女士,正和一个可爱的女娃娃在踢球。

照片上的年轻女士,和他在华国的初恋对象很相似,只是他印象里的姑娘,身形是单薄的,脸上也鲜少有这样的好气色。

书里的人,身形微丰,眼睛里有淡淡的欢愉和朝气,虽然和爱立的五官很相似,但是脸上是他从没有见过的一种神气。

他一时概括不出来,但是直觉告诉他,不会有这样像的俩个人,这个人大概就是沈爱立了。

照片底部写着:“好友贺之桢的家人”。

当时他的情绪很复杂,像是拨开了尘封的记忆,从灰蒙蒙的屋子里,找到了一点点光亮,那曾经在他的苦难岁月里,唯一温暖过他的光亮。

他从朋友那里,借走了这本书,后来又碾转联系上了传记作者罗伯特,罗伯特并不记得照片上年轻女士的名字,但他在信里说,这是他好朋友贺之桢的继女,她的母亲似乎姓沈。

一个“沈”字让他确定,这个人就是爱立。照片拍摄于1966年,而他看到的时候已经是1976年,后来他就有心留意大陆那边的消息,华国搞改革开放以后,他就和老乡陈美云联系上了,托她帮忙打听沈爱立的消息。

他记得当年沈爱立被分配到了汉城国棉一厂当技术员,而陈美云被分配到了汉城下面的祁县。

不久,他收到了一封陈美云的信,说是沈爱立在前些年就已经调到京市纺织科学研究院去了。

他犹豫了很久,是否要和她联系?年初的时候,他去西德出售纺织印染的材料,意外得知西德的DK公司与大陆的纺织科学研究院有一场技术交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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