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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育龄期间患有轻度肺结核,所以她没有亲自照料我们。当时中国的习俗是家里的女主人要把基本的养育劳动交给别人来做。父亲由于受西方价值观的影响,就反对这种做法,因为这意味着一位农村妇女要舍弃自己的新生儿(基本上都是女孩)去抚养别人家的孩子。尽管如此,父亲还是雇了奶妈,到头来,在我们人生最初的时光里,亲密的接触几乎都来自一位陌生人。奶妈会承担起大部分的育儿工作,她不仅给我喂奶,擦鼻子,骂我淘气,还在我蹒跚学步时鼓励我学习汉字(尽管她自己不识字)。结果,母亲反而变成了一个疏远、高贵、有魅力的人物,身上总是散发着一股芳香,不像奶妈那样。
7岁那年,我看到了母亲不为人知的一面——当孩子们需要她时,她的温柔可以无微不至;而当有外部威胁入侵时,她的强悍坚韧又令人吃惊。为了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些品质,我就不妨展开来讲一讲吧,讲述一下当年我们躲避日军的故事。那些年,我们过着四处奔波的日子,在这个城市里待一年,又在那个城市里躲两年,但是,日军迟早会追上我们的。最后一次重大的逃亡是去到了中国最后一个后方重镇——重庆。我们前后进行了两次蛙跳式逃亡,一次是从上海到海防(河内旁边的港口城市),另一次是从河内到昆明,再从昆明到重庆。
1938年夏天,我父亲和其他外交部人员离开南京,前往战时陪都重庆。我们作为家人也一同前往。这是母亲第一次独自照料四个年幼的孩子。我们挤进了一辆破旧的公共汽车,走的是著名的滇缅公路。这条路仓促地修建在世界上最崎岖的地形上,为饥困交加的中国开辟了一条狭窄的生命线。这条公路有数不清的急转弯,也鲜有什么护栏,仅有的护栏,也是歪歪斜斜、断断续续的。到处是坑坑洼洼、起起伏伏的路面。我们的车队常常不得不等待好几个小时,一整天,甚至好些天。有时候,烟雨蒙蒙又大雾笼罩,交通事故层出不穷。不时传来前方车辆坠入悬崖的消息,或者两辆车撞到了一块儿。更有时候,幸存者裹着血渍斑斑的绷带,和一具具尸体,横七竖八地挤在道路两旁,让车队的行驶越发艰难。有一日——我很清楚地记得——我们的车开在盘山路上,淅淅沥沥的小雨和弥漫的雾气阻挡了司机的视线。但就在这一刻,挡风玻璃的雨刷也罢了工。忽然之间,车里的一个婴儿号啕大哭起来。司机(我们称呼他“工程师”,像是一个有威望的头衔)把车停了下来,大吼道:“把这孩子给我扔出去!不然咱们谁都活不成!”于是,乘客们开始恳求司机,又手递手地把孩子传到车厢后面,用衣服和毯子捂住他的哭声。这似乎能让婴儿保持安静,平抚司机的焦躁。
我们这班孩子起初是把这场逃亡当成儿戏。几天下来,我们无可奈何地忍受着长时间的烦闷无聊和性命之虞,情绪也发生了变化,越来越急躁,越来越不安。车里的妈妈们开始想尽办法分散孩子们的注意力,免得他们惹恼了脾气越来越暴躁、性子越来越专横的司机。当时,更恼火的是,我患有一种皮肤病,发病时疼痛不已,可能是营养不良造成的。每隔一段时间,我的全身就会出疹子,不过几小时就会变成珍珠色的水泡。母亲用针把它们挑破,涂上药膏,最后,我几乎整个身体都包在了纱布里,极度痛苦,焦躁不堪地呜咽,还不断地要求这、要求那。但是,也正是在这条滇缅公路上,我体会到了母亲身上不为自己所知的品质——无限的温柔和耐心。
最后,我们终于挨到了重庆的郊区。透过窗外的黑暗和雨幕,我们可以看到远处闪烁的城市灯光。还剩一座桥要过。后来我们才知道,父亲就在桥那头等着我们。接着传来了坏消息,我们的公共汽车太重,过不了桥。在这之前,洪水泛滥,桥已经被冲得摇摇欲坠了,但每次快修好的时候,又都被不顾一切、匆匆过桥的小轿车给轧坏了。这样,我们不得不再一次等待。但又要等多久呢?最后,我们索性决定步行过去。妈妈帮我们穿好衣服、带好东西。车外,从城里涌来的搬运工都聚集在了车辆周围,争抢着生意,扛着行李。这是一个混乱不堪的噩梦。迷失了方向的男男女女、号啕大哭的孩子、高声喧嚷的搬运工、四处散落的箱子和包裹……我一踏到路面上,两只鞋就陷到了泥泞里,最后都给弄丢了,腿上裹的纱布也松开了。我淋成了落汤鸡,一步都不肯往前迈了。妈妈当时正抱着妹妹,就没法再来抱我。哥哥8岁,身体强壮,非常独立,但弟弟显然也跟我一样需要照顾。就在那一刻,我惊讶地看到,母亲走过去抓住一名搬运工的胳膊,命令他立刻放下扛着的箱子来背我。她的语气是那样坚决,甚至像是不可抗拒的命令。那个搬运工立即听了她的话,放下了箱子。谁知道那口箱子里装的是什么?是丝绸还是毛皮?(它好像属于一个有钱人。)反正,箱子被搁下了,我则高高骑在了搬运工的肩膀上。
在我十几岁的时候,对母亲的情感不仅是爱了,而开始有了越来越多的保护欲。说到保护,我可能只是扮演了一个儿子应该扮演的角色。我知道,母亲并不需要我的帮助和保护,因为她自己就很独立,甚至有时候还会令人生畏。然而,她给我的总体感觉是脆弱的。在我看来,她不谙世故,尽管她尽职尽责地参与了我父亲的外交和政治活动。她不像父亲那样喜欢公共场合,更喜欢远离聚光灯,热爱生活里那些简单素朴的事情,比如给孩子买衣服和鞋子,买下午茶(这是她在西化的上海生活时养成的习惯,后来到了澳大利亚、英国和法国时,她都一贯如此),买圣诞树和装饰品之类。尽管我家还不太习惯庆祝圣诞节,但她却把这个节日变成了我们的习惯,因为这个节日里温暖快乐的气氛是她喜欢的。她所做的一切事情、所买的一切东西都不是为了炫耀,包括那棵只有一米五高的圣诞树。
几年后,也就是1956年,我父亲被任命为驻巴拿马“大使”。老两口决定在上任前来美国看望我和兄弟们。我当时正在印第安纳大学做我平生第一份工作。我花了300美元从一位同事那里买了一辆旧车,开着它去纽约见父母。我们一家住进了曼哈顿的一间旅馆。父母的房间里有一个小厨房。夜深了,在一番谈笑风生之后,大家肚子都饿了,母亲就给我们煮面条。我们大家都洋溢着幸福,是一种天真烂漫的幸福,这样的感受之前还从未有过。之后,父亲很快就去巴拿马任职了。但母亲却决定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多待一段时日,我弟弟段三孚正在那里攻读博士学位;我也一样在读书,在印第安纳州工作的期间,还没有拿到博士学位。这样,我们开着那辆旧车去了加利福尼亚州。在西行的漫长旅途中,新鲜的经历让母亲感到十分欣喜,这种情绪在我看来就像个孩子一般。她唯一的抱怨是持续的背痛,她将这归因于长时间的坐车。后来才知道,背痛是胰腺癌的早期症状,几个月后她就因癌症离世了。
我们在加利福尼亚州的临时住所是伯克利山(Berkeley Hills)上面的一栋漂亮房子。妈妈很喜欢那栋房子,但却不敢一个人待在那儿。所以她会每天从山上下来,到我们的校园里闲逛、购物,或坐在长椅上观赏周围忙忙碌碌的学生生活,享受阳光晒在桉树上散发出来的香味。她还说,当年在澳大利亚结识了一个美国朋友——也是我同学的妈妈——身上就带着这种香味。一天夜里,很晚了,我要返回学校的制图室去绘制地图。母亲也陪同我一起来了。我当时的想法是,我工作的地点是在詹尼尼大厅(Giannini Hall)附近,弟弟可以来大厅旁的停车场接母亲,开车带她回家。我们先在停车场里等了一会儿,母亲劝我先去干活,她可以自己等弟弟。三个小时后,我回到停车场,打开车门,发现妈妈竟然蜷缩在副驾驶座上睡着了。可能是弟弟没理解我的意思,所以他根本就没有来。我很惊讶,因为即便是20世纪50年代,天黑后的校园里也可能有危险。但母亲似乎并不介意什么危险,或者说,她只要能见到自己的儿子就心满意足、抛却烦恼了。其实,她的烦恼不会是因为现实中的威胁,因为她始终觉得有熟悉的人陪在身边。刚才,我待在离她几步远的一栋大楼里工作,这就足以让她感到安慰了,虽然大楼的门在夜里都上锁,她无法来到我身边。
这次经历使我深刻地意识到,我们母子俩的角色已经互换了,现在应该由我们这些20多岁的孩子们来保护和照顾母亲了。她当年只有55岁,但是,疾病却不断消耗着她的精力和自信。而且,我们谁都不知道她到底病得有多严重。后背不那么疼痛时,她便重新焕发出活力,充满着快乐。她在我们房子的门廊下打乒乓球,在漂亮的美式厨房里尝试新颖的烹调,到沙特克大道(Shattuck Avenue)参加家庭聚会,喝茶吃蛋糕,总之,她会做那些自己热爱的事情。而其他时候,她会有些心烦意乱,显得不知所措、担忧害怕。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9月临近,我和母亲都变得惴惴不安,但我们彼此都把这样的不安埋在了心底。再过不久,我就要回印第安纳州上班了。分别的一天终于到来了。我和母亲都起得很早。我们先到城里悠闲地吃了一顿早餐,这似乎是母亲发明的拖延战术。直到最后,我不得不说,我要走了。但是,母亲立刻又想到了另一个计策,她坚持要我带一些加利福尼亚州产的橙子,在我长途开车的时候可以解解渴。于是,我陪她一起去了超市。我同弟弟妹妹都在收银台旁等着她,而她则沿着过道故意慢条斯理地挑选着橙子,最后,她抱着一大口袋向我们走来。我们来到汽车旁,打开车门,我把橙子放进车里,转身对母亲说再见,她立刻紧紧拥抱了我,掉下了眼泪。平日,她很少拥抱我,因为中国人没有这样的习惯。
之后,母亲去巴拿马和父亲相会。再过不久,她住院了。医生说她患的是癌症,父亲立刻买了张机票把母亲送到曼哈顿哥伦比亚长老会医疗中心(Columbia-Presbyterian Medical Center)治疗。探查性手术表明癌症已经是晚期,无法切除或治愈。手术结束后不久,母亲恢复了意识,望着围在床边的家人。我们大家都报以微笑安慰她,但她却立刻把这种微笑当成了好消息,以为自己会康复如初。我们谁也不忍心告诉她实情。我们好像一天天无助地等待着什么,只见她一天天衰弱下去。在我看来,医院的候诊室俨然是一个超现实主义的场所,那里的谈话声、脚步声纷纷扰扰,但又显得毫无意义;墙壁上的光和影,随着太阳的起起落落而来来去去。面色苍白的病人瘫坐在软椅上。椅子的样式仿似度假村里的躺椅,透露出不合时宜的轻松来。我的身体像灌满了铅一般沉重,我每天都把它从一个地方拖到另一个地方。但我的头脑却变得飘忽不定,因为疲惫和绝望使它空虚起来。一天,大约凌晨三点钟,我们大伙儿还都在半梦半醒之间,一个护士跑过来说,我母亲快不行了,要不要见她最后一面。我拼命挣扎着从椅子上爬起来,简单理了理皱巴巴的外套,那上面的扣子少了一个,我便俯身往坐垫和椅子下面找,还怀疑它是不是滚进了暖气片里。我真是太蠢了。
在我的相册里,还珍藏着亲戚和朋友们的照片。现在,我就来聊一聊其中一个朋友。友谊必须满足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志同道合,另一个是惺惺相惜。在理想的友谊中,这两个条件应该在某种程度上保持平衡,因为如果过度倾向于共同的兴趣和利益,这两个人就更像是同事而非朋友;反之,他们可能更像是恋人,会盯着对方的眼睛而不是世界。我不想冒险坠入爱河,原因将在下一章写明。因此,我的友谊建立在志同道合之上。但这也有风险,因为,如果共同的兴趣和利益是人类的本性,那么朋友之间的相互同情和嫌恶就可能(我甚至可以说,必然)要发生。没有这种纠葛,他们共同的追求只能是肤浅的。有了这种纠葛之后,比如说长时间地用语言来交流感情,或者交流私人的和客观的心路历程,那么,朋友之间的情感温度几乎肯定会上升。如果不想走这条路,避开它的不便和危险,那么朋友们可以专注于无机世界,即自然地理;或者以一种冷静的、类似于统计学的方式专注于人类世界。
我意识到上面这段话听起来很冷酷,似乎生活和情感是一种诱惑,需要与之保持安全距离。确实冷酷,但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残忍,因为追求知识的过程本身也是充满激情的,倘若有一位同样充满热情的好友来陪伴,这种激情还会升温。
那么我就来说说我和大卫·哈里斯(David Harris)在1954年到1963年间的友谊故事。1954年的冬天,我在亚利桑那州的东南部为博士论文做实地调查,研究一种叫做山麓侵蚀面(pediment)的荒漠地形。我把我的“基地”设在图森市(Tucson)的一间破旧公寓里。我从那出发到野外,露宿了三五天。我很享受在野外的时光。这里半干旱的景色非常美丽,温度恰到好处——白天温暖,日落后凉爽。我的快乐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我在山麓侵蚀面的研究上取得的迅速进展。我知道该绘制什么地图,该寻找什么样的证据。我会停下来休息,那时候筋疲力尽,再也做不动了。我会在烤炉上用罐头食品做晚饭。我把一辆1940年产的福特双座汽车改装成了一张床,在方向盘旁边放了一个橙色的板条箱,然后把椅背打开,露出一个通到后备箱的洞。这样,我就可以平躺在汽车里,头靠在板条箱上,后背撑在座位上,双腿插在后备箱里。我在后视镜上挂了一盏灯,这样就能躺在这张临时床上看书。很快,书页上的字变得模糊,我就睡着了。
这是一个不错的方案,只有两件事让人恼火。第一,我的汽车没有在荒漠崎岖地形上行驶的装备,动不动就陷进沙子里。我的身体既不强壮,也不灵巧,解决起这些问题来,从来都是信心不足。如果时间一小时接一小时地流逝,车子还是弄不出来,我会越来越沮丧、恐惧、手足无措。第二,我常常不知道在一天结束时,该如何打发时间。晚饭后,太阳还没落山,这时候,我还睡不着,但又太累而做不了任何事,甚至连书都读不进去。
自从英国学生大卫·哈里斯加入之后,情况都改变了。他靠着“乔治五世奖学金”(George V Fellowship)从牛津大学来到伯克利大学。在牛津,我们错过了对方,因为他去的时候我已经到加利福尼亚州了。在伯克利,我们又错过了对方,他是在我出发去亚利桑那荒漠之后到达的。我们人生地不熟,但有许多共同经历和学术兴趣。我们的关系立刻变得融洽起来。在野外,我的小车一次又一次地陷进沙子里,轮子空转着。我没有像过去那样感到挫折和绝望,而是惊讶地发现自己实际上很享受救援汽车这项挑战。大卫的出现让情况大为改观,他的务实精神安慰着我,而他的乐观态度也令我开心。最重要的是他的耐心和毅力,这些品质又是我特别缺乏的,因此,我非常钦佩他。
有这样一件事。在大卫来之前,我去到亚利桑那州东南部一个偏远的地区,进行了一次漫长的旅行。我在野外徒步了好几个小时,在沟壑和巨石间攀上爬下,最后来到一个扶手椅形状的基岩面,这是证明山麓侵蚀面的一个很有说服力的案例。我在地图上标记了它的外缘,并由断层线来界定;还拍了很多照片,这些照片为我的论文提供了可见的证据,说明它是如何形成的。
大约一周后,大卫来了。我们驱车返回荒漠,待在唯一的一片树荫底下吃午饭。我突然想起,应该把上次外出拍完了照的胶卷换掉,那些照片都很重要,再重新装上一卷新的胶卷,好为下一阶段的工作做准备。但那一刻,照相机的旋钮转不动了,胶卷卡壳了。所以,我得打开照相机才能把它取出来,但这么做的话,就需要一个完全黑暗的地方才行。而在这片明亮的风景中,唯一完全黑暗的地方就是睡袋里。于是,我钻进睡袋,拉上拉链以防止光线忽然穿透进来,并尝试着把胶卷取出来。时间过去了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我觉得,时间似乎静止了,满头大汗,喘不过气来。最后,我钻出睡袋,依然没有成功。我开始痛哭流涕,对大卫说,我不得不重新回到那个侵蚀面去,再拍一次。但是,大卫却说,他来试一下,于是钻进了我的睡袋。一分钟,两分钟……五分钟过去了。那张睡袋活像一条大蟒蛇,吞下了一只愤愤不平的兔子,不断扭曲着。我大声喊着,大卫快出来。他要么是没听见,要么就是不理会我。六分钟,七分钟……十分钟过去了!“大卫,看在上帝的分上,在你憋死之前出来吧!”最后,他得意扬扬地出来了,手里握着好容易才解救出来的胶卷。我满怀钦佩地对他说道:“我现在知道大英帝国是如何成功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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