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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美好的人生?(第2页)

除了同事以外,我还与几名研究生建立起了友谊,尤其是和约翰·希基(John Hickey)。我如此理所当然地接受了他的友谊,以至于在1974年,我随意地问道:“嘿,约翰,你愿意送我去加利福尼亚大学戴维斯分校吗?开我的大众甲壳虫去。”哪知,他连眼皮都没眨一下便同意了:“当然可以。”这意味着我们要开三天的路程,之后约翰将独自坐飞机回到明尼阿波利斯。一年以后,他又要搭乘飞机来戴维斯分校,然后穿越三分之二的北美大陆,一个人把我的甲壳虫再开回去,这样,我就可以更快捷地乘飞机返回了。当时,我心里真是充满感激。但回想起来,那样的感激也显得杯水车薪了,因为现在我想起他竟愿意付出好几天的代价来帮我,实在是个奇迹。

1983年,我到了麦迪逊分校,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同事年龄都比我小的学院。他们都才40岁出头,家庭成员也很年轻。除了教学和研究之外,还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照顾家庭。同他们待在一起,我得随时注意时间,因为他们说不定能给我多少时间,反正是在排得满满当当的家庭日程表里挤出来的。我逐渐学会利用他们全家出游的机会来交往,而非指望他们专门陪我。在极少数的时候,当我提出个人化的请求时,比如,邀请某人出席我的公开课或在书店里的读书会时,他们的回答通常是模棱两可的。他们的犹豫不决、寻找借口并非出于恶意,只是在事情的优先级上一时拿不定主意而已。那些工作以外的时间,哪怕不是特意留出来用于做家务,也要优先考虑用来休息,恢复精力。

在麦迪逊分校里,我很快喜欢上了这群同事和他们的年轻家人。作为一名华裔,我还为自己比较年长、能扮演一下大哥的角色而高兴过。但能否得到友情,真正的友情,则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因为在这样的人际关系里,一个人不仅要懂得付出,还要懂得提要求。而我又是一个特别不愿提要求的人,只在极特殊的、迫不得已的时刻才会开口。十多年前,我突然病倒。那是周六的一个下午,和往常一样,我正在科技楼里上班,忽然感到身体不适,恶心反胃,持续不断。我给我的医生打电话,但因为是周六,他不在。旁边的一位医生接起了电话,但他却全然不顾我的病史如何,直接建议我去急救室,因为他判断是心脏病发作,还建议我尽量不要开车。我给麦迪逊分校里认识的同事挨个打电话,除了一个同事以外,其他人都刚好不在家。但即便那个在家的同事,也不能来帮我。在电话里,他说:“我知道你想说的,你想让我开车送你去医院,但我已经有一个更重要的约会了,所以来不了。”

我不记得当时那个更重要的约会是什么。尽管他后来以我的名义帮忙打了一通电话,但那一刻,我确实表达不出对他的任何感激。因为一开始的拒绝,让我深感震惊。我理所当然地觉得,在生命的危急关头,我应该能指望得上一位在餐桌上谈笑风生的朋友来帮忙的。因为即便是陌生人在遭遇这种情况的时候都会施以援手。比如我打911,难道在十分钟之内,救护车不会鸣笛赶来?难道年轻的医务人员不会匆匆地上楼来找我,就像来找他们病危的祖父那样吗?过后,我把这件事讲给了同事鲍勃·萨克(Bob Sack)听,他是我的一位密友。他试着安慰我说,那位同事不温不火的反应是有原因的,而且他后来对我的帮助也是慷慨的,只不过并非以我期待的方式。总之,那时候,我有些神经过敏了。我勉强地点了点头。我觉得自己背脊发凉,空气凝固。因为我听懂了他的潜台词,那就是,如果当时是他在家里接到了我的求救电话,他可能也会找个借口推辞不来。

那个周六,吉姆·诺克斯(Jim Knox)在家,他接到电话后赶来我这儿,开车把我送到了急救室,并持续三小时陪在我身边。我心里真是五味杂陈。检查结果是我没有心脏病。当然,那时候没有人知道这一点。过后,我很感激吉姆,他竟然花了三个小时陪在我身边,而他本可以利用这些时间去陪女儿萨拉读书,陪妻子凯西(Kathy)一起购物的。

我也在想,如果一开始我就给吉姆打电话,我的期待会不会立刻得到响应?这样,我的价值感会不会高一点?这并不是一个受人尊敬的学者的价值感,而是作为一个蹩脚的两足动物、有着各种需求的人的价值感。给自己的朋友打电话这种小事,竟会生出这么大的差异来。一个成年人的自我价值感应该是比较牢固的才对,而我的价值感却依旧不牢固。而且,当那名医生叫我去急救室的时候,我内心的恐惧又是怎么一回事?是因为死亡吗?还是因为别的什么东西?我觉得不是死亡,而是对孤独的恐惧,对只身一人在医院里无能为力的恐惧,对置身于心灰意冷的环境里的恐惧。那一刻,我脑海里充斥着各种各样琐碎的问题。我的医保单据在哪儿?需要带牙刷吗?有干净的睡衣吗?更严肃的问题是,到时候我是否能以合宜的坚韧去忍受接下来的疼痛?

在经历了周六的那场虚惊以后,周日,我在家里恢复体力。周一,到了午饭时间,我本该像往常那样上楼去休息室里和同事们一起吃饭。但我却犹豫不决,寸步难行。最后,我找了另外一处地方用餐。从那以后,我就再也不和大家一起吃饭了(员工会议或其他正式场合除外)。我这样躲避,并非刻意为之,而是我已经无法再在那个地方去面对同事们友善的面孔了,否则,我的期待又会落空。

这本自传里重复出现的主题是生命力的欠缺。生命力体现在身体与情感的冒险中,像跳伞运动,也像冒着被拒绝的风险去表白,而拒绝本身也像是一种死亡。但俗话说得好,不入虎穴,焉得虎子。显然,你会收获生活的热情。我可能比某些人显得更有生命力一些,比如阿尔弗雷德·罗素·华莱士的弟弟。但我也依然能强烈地感受到自己在这方面的不足。当把自己同那些活力四射的人,例如小说家约翰·契弗(John Cheever)放在一起比较时,就能在悲伤和遗憾中深感自己的怯懦。这样的遗憾,无边无际,因为,现在寻求改变已然太迟。但契弗却一直在勇敢地爱着别人,有时,他还会毫无顾忌地要求别人也给予自己爱的回馈。他不仅拥有我曾有过的一切,做过我能做的所有事情,他还把我的幼稚幻想全都变成了现实。

契弗写道:“年轻的时候,一日清晨,当我醒来,发现自己正躺在乌七八糟的房间里一张脏兮兮的床上,贫穷孤独又饥肠辘辘。心里想着,将来有一天,我应该在自己的房子里醒来,臂弯处搂着软玉温香的新娘,窗外的草坪上传来孩子们的欢声笑语。后来,我真的做到了。”(他自己加以强调。)他描写了婚姻的幸福。他在树林里,和孩子们一起,等待妻子的出现。“她赤露着肩膀,裙子口开得很低,握着一束百合花,迎面而来,散发出忧郁的馨香。我俩称心快意,她挽着我的胳膊,一起在林间漫步,一直走到最后一束天光隐去。山毛榉叶像弹片一样在空中四散开来,我们就在树下,手挽着手。在历经了多少个岁月的爱情洗礼,在无数次性爱的合一之后,我想,我们最后就像置身于某座校园里的氛围,仿佛印在游戏卡牌上的一对恋人。”

他的日记在他去世后的1991年出版,里面最温柔的记叙是关于他的孩子们的。其中有个孩子名叫弗雷德里科(Frederico),彼时刚3岁。“我和小儿子在阳光下散步,我对生命的热爱一起堆积在了他身上,而他,却用最美好的稚气填满了我的心房。”下面这段话是关于他的大儿子的,就像一支狂想曲:

黄昏刚刚结束——仲夏夜、星空、萤火虫……我的大儿子光着脚,穿着一条卡其裤,站在一座桥上,下面溪水流淌。他现在已经是个男子汉了,声音低沉。他正举着一只烟火筒,用两三根火柴引燃了导火线。接着,粉色的火焰噼啪作响,发出尖锐的嘶嘶声……火光变成了绿色,又变成了红色。周围的树木光影交汇,仿佛在一座圆形剧场里,又如繁星璀璨。我望着他可爱的脸庞,俊美的形象。心中除了对他的爱以外,别无他物。我们刚吵了一架,因为他把床尿湿了……但这一切都已过去了。我俩之间除了彼此的爱和钦慕以外,已无任何过节。

契弗是一名双性恋。他不仅爱慕女性,也爱慕男性,哪怕他知道那些帅气的快递员、服务生就像顶在他头上的一把枪,充满威胁。他最深层次的同性恋取向是渴望得到男人的照料。他梦想自己躺在一个男人的臂弯里,而那个人“可以为他付账、叫车、给他钱花,还能开车带他穿越风暴”。但这些都不仅仅是梦想而已,因为契弗有勇气将梦想全都变成现实。他曾经就有这样一个恋人为他办理了所有的出院手续。“他迟到了二十分钟,”契弗写道,“但他来到医院后,就开始为我打包所有物品,百般温柔地陪我出院,一路开车,温柔地抚摸我的腿,不停对我讲述逸闻趣事。回到住的地方,他脱掉我的外套,为我清洗衣服上的血迹,并令我骋欲尽欢。”

契弗经历的爱意、情欲和温存比他讲出来的还要多得多,但他仍觉不够。他在无数个场合里,倾诉过对自己小孩的温柔。但他的口吻仿佛那些情感鲜有到来,哪怕体验到一丝一毫都像是奇迹。“这是多么让人难以理解的欲望啊!冬夜、末班车,在罗马式有轨电车拥挤的车厢里,有人无意间把手搭在了我的肩上。但我没有去看他到底是谁,所以,不知是男人还是女人,是妓女还是牧师,但这样的触碰却激起我内心深处最渴慕的柔情蜜意,令我膝盖发软。”

当我读到他的抱怨、一遍又一遍在日记里诉苦时,心里就会升起一股怒火,就好像自己是个饿得半死的佃户,见到主人在饭桌上大快朵颐还不停抱怨鸽子肉不够吃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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